欢迎您访问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全国免费服务专线 0872-2181449
新闻动态 温馨提醒: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医资力量雄厚,拥有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返回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返回上一级
发布时间:2026-09-11

项目概况: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924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XZB-2026-09006

项目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10.00万元

采购需求: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出具正式成果文件

服务地点: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查验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6〕23号)规定,若供应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开标当天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9.供应商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以分所名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其所属总所出具的授权承诺书,承诺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磋商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同一家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磋商,且总所不能与其下属分所同时参与磋商。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由承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0.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至少安排5人(含项目负责人)进场工作,其中竣工结算项目组至少3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组至少2人。所有入场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需提供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二者任选其一)。

1)竣工结算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人〔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人〔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

2)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即1家造价机构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工程造价机构,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3)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组成联合体磋商的,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磋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914日至2026918,每天09:00至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3.磋商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00/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现场领取:供应商应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邮箱领取:供应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发送至邮箱ynhxzb@126.com发送邮件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标注“***公司资料”(逾期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以上步骤获取磋商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924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评标,供应商需在现场递交一套正本一套副本及一份U盘。

2.现场递交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3.现场递交时间20269240900分至09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发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大理市满江街道红山路与太和路交汇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72-2125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联系人:杨晓清、李美、李艳云、李富猛、杨有珍李波

联系方式:18487150725、0872-2201148



本文阅读量:48
技术支持:川海数科

Copyright © 2021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州精神病院)     滇ICP备16002208号-1

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