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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召开规范诊疗行为警示教育大会 返回上一级
发布时间:2019-09-12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会泽县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规范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针对省卫建委和省医保局对会泽县进行督查提出整改的要求,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于9月11日在医院住院综合楼12楼召开规范诊疗行为警示教育大会,医院副院长杨林顺、纪委书记张迎锋、医务科科长谢映红、各科室负责人、各临床科室医生共计100余人参会。

医务科长谢映红在会上传达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会泽县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规范问题的通报》文件。要求各科室人员一是要规范诊疗行为;二是要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三是要严格落实转诊转院规定。各科室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并按时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医务科,切实做到有错必纠、立行立改。

副院长杨林顺就医保资金的监管问题,要求各临床医生一是严禁出现过度检查、过度理疗,规范诊疗行为;二是规范优质护理收费标准;三是在转诊转院规定的执行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她强调,下一步,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物价收费标准、规范诊疗行为、规范出院患者三级审核制度、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最后,纪委书记张迎锋副指出,全体医务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认清规范诊疗行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法律意识、树牢医德医风,严禁触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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